
点击数:25362024-01-04 08:57:58
泊头市2022年第一批次2号地地块位于河北省忻州市泊头市交河镇三里庄村村北620米、海天线南侧,占地面积为14121.73m2(合21.18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6.30253°E,38.02683°N。凭据《泊头市人民当局征地启动布告》(2022年2月18日)遵循城镇规划,调查地块开发用处为住宅用地。
受泊头市天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w66利来(以下简称为“我单元”)承担了该地块泥土传染情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元立即组织技术力量对该地块进行了有关资料网络和深刻分析,并结合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获得的地块有关信息进行核实补充后,假造了《泊头市2022年第一批次2号地地块泥土传染情况调查规划》。
我单元于2023年9月27日将规划上传至全国传染地块泥土环境治理信息系统,2023年10月7日规划反馈定见,批改后沉新上传系统,2023年10月20日通过系统,经入场采样、尝试室分析,在获得检测数据后,我单元凭据检测数据,依照国度导则要求假造实现了《泊头市2022年第一批次2号地地块泥土传染情况调查汇报》。
依照《建设用地泥土传染情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泥土污染风险管控和建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有关要求,依照专业判断布点法和随机布点法进行布点采样,共布设20个泥土采样点,送检泥土样品61组,蕴含6组苹叫样品;5个地下水采样点,其中蕴含地块表布设的1个地下水对照点位,送检地下水样品6组,蕴含1组苹叫样品。
由地块调查了局可知,本地块所有泥土点位传染物的含量均切合《泥土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泥土传染风险管控尺度(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泥土传染风险筛选值》(DB13_T5216-2022)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及凭据HJ25.3推导特定传染物的泥土传染风险筛选值;pH值、硫化物无有关评价尺度。注明本地块泥土中传染物不会造成健康风险。
地下水点位传染物含量超标的传染物重要受原生地质和区域布景影响。注明本地块地下水中传染物不会造成健康风险。
本地块不属于传染地块,凭据地块调查法式,无需进前进一步的具体采样分析微风险评估。本地块可依照规划进行开发利用,本汇报可作为地块下一步开发利用的凭据。本地块不属于传染地块,凭据地块调查法式,无需进前进一步的具体采样分析微风险评估。本地块可依照规划进行开发利用。